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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回应系列热点:重申城市人不得买农村宅基地
2018-03-29 15:3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admin  |  点击:13126 次
  

  中外交流网消息:2月9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等出席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对《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解读,并对“耕地资源保护红线、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不予发证、燕郊部分小区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严守耕地红线——15.46亿亩久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不能突破

 

  对于国民关注的耕地资源保护问题,赵龙表示,一是严守耕地红线,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国家划定了15.46亿亩,这也是严格保护不能突破的。二是严控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通过盘活存量,减少对新增耕地的占用等措施,同时通过改进占补平衡,实现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和数量的一致。

 

  近年我国建设用地需求居高不下,2015年实际供地达到53万公顷。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资源需求仍将保持强劲势头。

 

  在保护措施和手段方面,《纲要》完善了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设置了“生存线”、“生态线”、“保障线”和耕地保有量等11个约束性或预期性指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配套政策的完善。

 

  赵龙表示,通过实行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强化自上而下的管控,从而有效地指导地方政府聚焦本地存在的突出资源环境问题,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实现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真正实现给自然留下更多的生态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的生产空间。

 

  1999年后城镇居民宅基地不予确权——重申城市人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目前我国宅基地人均是300平方米,还存在散、乱、空的现象。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相关《通知》,为地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有媒体报道称,根据通知,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关于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不予发证问题,赵龙表示,国家有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是有严格要求的。按照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是拿不到合法的产权。

 

  记者发现,姜大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就曾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

 

  赵龙还解释称,国家现在也正在推进“三项改革”的试点,包括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宅基地的使用,宅基地下一步怎么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或是能不能在更大范围之间进行流动,正在研究。但是最后也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它确定下来。在目前的情况下,城里人特别是工商资本是不能够进入到农村进行宅基地的交易和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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