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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课外“坑班”“点招”何时休?
2018-04-02 16:46:00  |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admin  |  点击:174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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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交流网北京频道消息:今年2月26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原工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一份重磅文件——《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将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及竞赛活动的培训机构实行严格规范和整顿。近日,很多读者来信反映,这个通知下得好,中小学生课外班真该整治了。


  那么,这个近万亿元规模的市场即在“规范化”洗礼中,那些“坑班”“点招”真的会彻底消失吗?请看记者的调查。


  课外班,已经是中小学生的标配,哪家孩子不上学而思,家长恐怕都不好意思。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现有中小学生1.8亿人,中小学课外辅导学生超过1.37亿人次,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


  收费上万元的培训班可能是三无学校?


  课外培训班收费不菲。以儿童英语为例,大多数课外班的学费在一年1万多元左右,奥数等培训班收费则在数百元一节课。但是,家长们可能还不知道,这些培训班可能是“三无”学校。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培训机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并获得办学许可证,同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的机构;一类是只有营业执照、以教育咨询为名的公司;还有一类是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此外,另有一些无证无照的黑机构。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大部分家长在选择培训班时没有了解其相关资质,只是根据培训班名气、朋友推荐等因素,选择所谓的“名师”“名校”。


  出现这一情况,主要是因为之前《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因此,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只在工商部门登记,没有拿到办学许可证,哪怕是大型的教育培训机构,也只是在属地教育部门备案登记,事实上处于工商、教育部门都不管的灰色地带。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教育培训机构同时受教育局和工商局监管,而且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


  这意味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再简单注册成教育咨询公司或教育科技公司,民办机构应先向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营利性机构向工商局申请登记为公司,非营利性机构向民政局申请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


  以法律为基础,教育部基础司司长吕玉刚表示,这次整顿的重点之一就是这些有安全隐患、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对“超纲教学”,家长敢怒敢言不敢不去?


  “幼儿园中班就学10以内的加减法,大班学完拼音,小学学初中课程,很多数学题是我当年初中学的。”采访中,一位家长对记者抱怨,孩子已经被裹挟进了超前学习的大军,“学校一上课,大家都在培训班学了,老师就不教了,我们不学也不行”。


  不仅如此,如果翻看各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一定会被各种“超常班”“实验班”搞得眼花缭乱,好像各家的孩子都是天才的超常儿童。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表示,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存在大量题海战术、超前教学、竞赛考证等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教学行为,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一边痛斥着校外培训机构的弊端,一边被动地参加到校外培训的大军中,敢怒敢言不敢不去。


  因此,校外机构的“超纲教学”、人人都上奥数班、超常班,首次成为整顿对象。《通知》要求,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但陈国治也表示,在严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针对实际存在的学科学习差异化、多样化需求的现实,发挥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有益补充”,应当出台鼓励中小学校这支教育正规军主动有效供给的激励政策措施和经费筹措方案。


  解决学校不是靠提前放学来减负的问题,应该还有制度创新的空间。陈国治认为,应允许学校在规范的标准和条件下,适当开展基于真正的学生需求和自愿的课外辅导培训,允许适当收取费用。


  切断培训机构与名校之间的优生输送关系?


  最近,一直信奉“放养”的弯弯妈被小升初吓住了。她通过“在行”约了一个小升初“专家”,对方用两个小时给她普及“坑班”“点招”“上岸”等词汇,她做了2000多字的干货笔记。在朋友圈里播出这份“教育焦虑指南”后,弯弯妈也加入了陪孩子上奥数、占坑班的大军。


  “产生校外培训无序和违背规律各种乱象的重要根源,是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明里暗里的条件要求造成的。”陈国治认为,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制止培训乱象的釜底抽薪之策。


  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这些小升初的必备词汇,但校外培训机构与名校之间的优生输送关系显然是此次整顿的重点之一。《通知》明确,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这一条,就是针对当前牛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办的“坑班”“点招”。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就近入学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开,但在家长、学校、培训机构之间,还是存在口口相传的“坑班”,以及“神秘”的、语焉不详的电话带来的“点招”机会,各个培训机构的杯赛结果也被普遍认可,成为学校提前“掐尖”的参考。


  吕玉刚强调,“点招”和“坑班”“择校”方式,一直是教育部门打击的对象。在近日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教育部再次重申了“十大严禁”,包括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同时,今年还将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虽然社会上还有质疑,认为“十大严禁”说了多少年,也没有刹住“坑班”“点招”等,吕玉刚认为这次是动了真格。


  “教育部提出的是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吕玉刚提醒大家注意,今年的招生工作不仅强调就近入学,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这就意味着,只要严格落实,择校几无漏洞可钻。他还强调,教育部对“点招”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呼吁家长、社会举报。(记者 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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