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 中外交流网
中外交流网消息:日前,毛光烈副省长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专报信息》“我省‘十一五’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效果显著道路交通事故率大幅下降”上作出批示,对省交通运输厅重视依法履行道路安全建设和管理的总责、依法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依法监管保障交通道路安全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他要求大力宣传推广省交通运输厅的经验,一级带动一级做好公路安保工程。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共投入资金53.6亿元(其中省补资金34.25亿元),增设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护栏近13000公里,整治事故多发点段500个,处治地质灾害点529处,改造病危桥梁1828座、隧道123座,增设各类标志约16万块(其中设置桥梁限载标志12000余块),漆划各类交通标线约500万平方米。
浙江公路安保工程大力实施后,全省交通事故率明显下降。据公安交通部门的统计,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从2006年的36767起、6619人、42312人、14231.7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21698起、5382人、23296人、8915.2万元,分别下降了69.4%、23%、81.6%和59.6%。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确保安保工程实施效果,坚持“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在抓好330国道丽缙段、104国道温岭段、40省道东仙线磐安段等山区国省道公路和淳安、文成、缙云等三县山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全面铺开。至2010年底,全省已完成全部县道和60%乡道的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隐患治理工作。
针对公路安保工程资金保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节点,省交通运输厅把“平安型公路”建设纳为行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先后制定出台《浙江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意见》、《浙江省公路安保工程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并在全国首次研究制定《浙江省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和《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要点》,对农村公路和高速公路提出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使安保工程实施工作得到制度保证,受到交通运输部多次好评。
在加快国省道公路安保工程实施的同时,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城乡和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重点构建占我省公路总里程90%以上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网,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一方面在进一步督促基层政府树立责任主体意识的同时,资金补助政策上实行区别对待,并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以农村公路临水临崖安保设施建设为例,欠发达地区补助标准为80%。另一方面,还对严重危及公路安全、早期修建的农村公路低荷载等级的危桥,积极鼓励实施改造,从资金、计划安排上予以优先。
据悉,“十二五”期间,我省还将掀起新一轮公路安保工程实施高潮,计划增设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护栏15000公里,治理公路危桥3000座,整治隐患边坡75万平方米。通过实施公路安保工程,着力构建和谐平安交通,努力建设“平安浙江”。